墨菲是一座建造在峡谷中的悠久城市,贴着悬崖两侧的凸出平台绵延百里,平均海拔超过一千五百米。她的出现也许本就是个奇迹,据古老文献记载,墨菲城的建立者是黑铁矮人一族。勤劳的种族迁徙至此,凭借榔头和铁铲创造出了奇迹,一度成为大陆最繁荣的贸易城市。
黑铁矮人们还发明出一种目前早已失传的深掘技术,可以巧妙地避开山石崩塌的危险,安全作业。他们从开采得到的矿石中提炼出秘银和精金,加工成可以抵抗魔法的武器,从此以后,黑铁矮人们便不会再因为无法习得魔法而畏惧人类与精灵的骚扰了。
年代久远,战乱不止,黑铁矮人终究和传说中的大帝国一同消失在了历史的舞台上。然而古城却在人族与矮人之间的纷争中幸存了下来,也许这是因为,入侵的士兵们在看到这座神奇城市的第一眼,便深深被她的魅力吸引住了,连半点亵渎的心思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当然,其中或许有看中了这座城市地势险要的因素,但后继而来的人类为这座城市赋予了新生是事实。黑铁矮人的基建构造无与伦比,那么人类的功劳,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他们加高了城墙,设置了要塞和箭塔,在城市的中央建造花坛,开掘人造湖,拓宽道路加高房屋。后来,农业被引进了,人类模仿古书上记载的矮人技术,在悬崖上开辟出平台,一层又一层,极佳的土壤蕴水力确保了收成,于是,墨菲开始了她的繁荣历程。
这是她被称为“千年不败之城”的由来。被人类扩建后的墨菲城,始终不曾被攻破,同时又能击败任何一名商人的野心,像是一位孤傲的女皇。
*
翌日,灵榛早早地来到了佣兵公会,从这里可以看见外头楼宇并列、阳光明媚之景。繁忙的街头人影攒动,院子里,喷泉的水珠溅落在山茶花上,晶莹剔透。
她进门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事务台前的罗斯福斯,他手捧着几张从公示栏上扯下的任务委托。出人意料的是,消失了一个晚上的金发少女,此时此刻居然平平安安地站在中年男人身后,看着她的父亲与前台小姐讨价还价的背影,羞恬地微笑着,时不时插个几句,仿佛昨晚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似地。
大概是重新和好了吧?灵榛心想。如果真是这样就谢天谢地了,女儿和父亲互相理解了对方的好意,双方达成妥协。
“啧,下仆居然来得这么早。”
“没办法,感觉没睡好。”巫女苦笑着摸了摸脑袋,后颈关节处依然存留着某种酸痛感,她回过身去,“话说魔女阁下,你倒是去了哪里?”
在昨天的对峙事件发生后,紫发魔女便突然消失了。由于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直到人都走完之后,灵榛才意识到她已不知所踪。那时候的巫女真可谓是急得无可复加,因为她知道魔女的身上没有带一分钱。阿佳蕾斯可是在森林里独自待了整整五百年的魔女,气质足以魅惑众生,若要让她穿着一件金色的华丽长裙,大半夜地在人类的城市里闲逛,谁敢保证不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那些欲对她为非作歹的人类)
所以,本来昨晚巫女还打算和阿佳蕾斯一起住店的。倒不是说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以此为名看管她罢了。
但对于灵榛的问话,连招呼也不打就出现在身后的紫发魔女,只是面瘫地耸了耸肩,说道不想告诉她。拿阿佳蕾斯的故作神秘没有办法,巫女注意到那边的罗斯福斯已经和公会人员谈妥了,盖章签字,便打起笑脸,不顾魔女的挣扎,拉上了她的手臂,一同迎向布列丹的佣兵团长去。
四个熟人相见,难免一阵寒暄,嬉笑打闹。再后来,性格相投的阿尔帕夏和阿佳蕾斯两女便溜到大堂外的花园中玩赏去了,留下罗斯福斯与灵榛两人坐在矮桌前。
“榛,虽然我不想太啰嗦,但关于今后打算的问题,你的心中是不是有主意了?今天早上我和夏娅重新讨论了一下,她说,她很希望你能成为布列丹佣兵团的一员。”
“……不,可以说还没有。”
面对面,罗斯福斯一本正经的模样让巫女好不自在,她犹豫片刻,摇了摇头。昨天晚上她正被那场父女之间的意外搅得心烦意乱。虽说这事好像和她本人无关,但是对金发少女的关心,却使灵榛忘记考虑起自己的未来了。
“这样啊。”中年男人吃惊了一下,旋而恢复了正常,“其实冯顿他昨天离开之前,曾私底下嘱托过我,要我这佣兵团长看在他身为布列丹的前副团长、以及我俩私交的情面上,给你找个好的去处。他说他毕竟是你的父亲,再怎么随性,也不会忘了自己的女儿。”
说实话,就这点而言,冯顿这家伙确实和罗斯福斯挺像。灵榛心下宽慰,就要不知不觉地微笑起来,忽然干咳一声,继续装出一副谈论未来道路的认真模样。
“冯顿的武技毫无疑问是一流的。他还很年轻的时候,为了追杀某个光明教会的渣滓,曾单枪匹马地半夜潜入弗里德曼宫,把里面闹了个天翻地覆,最后似乎和那一届教皇达成了协议,毫发无损地提着一颗头颅出来了,同时,赚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赏金。”没有发觉巫女表情的变化,罗斯福斯摸着胡子回忆道,“我觉得,你的确拥有成为一名佣兵的资质,这是不可否认的。身为曾经的大陆第七赏金猎人的女儿,你既然继承了冯顿的刀法,哪怕只有一成的功夫,十七八个剑士级别的一般人物也奈何不了你。就算对付剑师级的稍有困难,也算得上是一股不可小觑的战力了。”
“原来如此。”听着罗斯福斯的解释,灵榛一开始的疑惑逐渐消归于无形。想想也是,平常人趋之若素的永暗森林,游猎人当初会出现在那里,并且带上她这个拖油瓶徒弟还能行动自如,更是证明了他的强大实力。和森林狼群搏斗了半个多月,巫女已经建立了一定的武技基础,只是还缺乏些经验,这也是为什么在圣弗朗西斯科旅店里,明明胜利在望的她,会被入室者反将一军的原因。还有与青年艾达的那场战斗,也是一样的。
而像通风管道的绿篷人就不一样了。灵榛能深切体会到双方的实力差距,另外,谁都不知道他最后还会使用魔法来逃离。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去成为一名佣兵,”和花园中追逐着蝴蝶的金发少女打了个招呼,罗斯福斯紧接着又说,“察合卡魔法学院,就是昨晚我说的那所。如果你能在那边就读的话,我将愿意资助你,直到完成学业,期间不用担心任何的问题。这样一来,我也能对冯顿那家伙的嘱托心安理得了。”
但这是建立在你需要每年为我提供资金的前提下的。灵榛心说,不悦。在空想森林待了三千年的巫女从来不喜欢欠人什么,尤其是人情。为了回避身份问题而甘愿被老猎人接纳为女儿的她,从本质上而言,只是在一直接受着冯顿的好意罢了。如今连报答都无可能,灵榛又怎会得寸进尺地向罗斯福斯奢求更多呢?
即使佣兵团长是老猎人的挚友,即使这份好意是借在冯顿的名头上的,但灵榛自问不是他真正的女儿。她害怕将来的自己会后悔,后悔当初为何要接纳这份永远也还不清的恩情。
“我会成为一名佣兵的。”她坚定地说,墨瞳中闪着明光。
“好吧,这是你的决定。”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身穿铠甲的中年男人叹了一口气,“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郑重地考虑一下,因为今天早上,阿尔帕夏已经被我说服了。她同意让我送她去察合卡学院的事情,条件是让我取消她同安科男爵之子、康德的婚约。只要你能和夏娅一起去学院,就再好不过了。我的女儿她很在乎你,你们两个女孩可以一路上互相照顾……”
“罗斯福斯大伯,我已经考虑得十分认真了。您明白的,每个人都有他的选择,哪怕阿尔帕夏的意志已经被您改变,我也有权利坚守我的道路。毕竟,您不是我的父亲。”
好意被婉拒,佣兵团长自然是脸色一变。可灵榛确信自己的这番话有其道理,在不安的等待下,罗斯福斯终于放弃了。
“布列丹不适合你,榛。不过,我会替你找到一个合适的佣兵团,并且让你顺利加入。这是目前我唯一能够为你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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